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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范说明书

发布日期:2014-05-23 18:14:00   浏览:832次

乙炔俗称风煤、电石气,主要作工业用途,特别是烧焊金属方面,在室温下是一种无色、极易燃的气体。纯乙炔为无色无味的易燃、有毒气体,在液态和固态下或在气态和一定压力下有猛烈爆炸的危险,受热、震动、电火花等因素都可以引发爆炸。

 

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范

 

1. 使用

 

1.1 乙炔瓶应装设专用的回火防止器、减压器,对于工作地点不固定,移动较多的,应装在专用小车上。

 

1.2 严禁敲击、碰撞和施加强烈的震动,以免瓶内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,影响乙炔的储存。

 

1.3 乙炔瓶应直立放置,严禁卧放使用。因为卧放使用会使瓶内的丙酮随乙炔流出,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流入椽皮管,这是非常危险的。

 

1.4 要用专用板手开启乙炔气瓶。开启乙炔瓶时,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,动作要轻缓。瓶内气体严禁用尽,冬天应留0.1~0.2Mpa,夏天应留有0、3Mpa的剩余压力。

 

1.5 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.15Mpa,输气速度不应超过1.5~2立方米(m3)/时。

 

1.6 乙炔瓶体温度不应超过40℃,夏天要防止曝晒。因瓶内温度过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,而使瓶内乙炔的压力急剧增加。

 

1.7 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。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(高空作业时应按与垂直地面处的两点间距离计算)。

 

1.8 瓶阀冬天冻结,严禁用火烤。必要时可用40℃以下的热水解冻。

 

1.9 乙炔减压器与瓶阀之间连接必须可靠。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。否则会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,一旦触及明火就会立刻爆炸。

 

1.10 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使用,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物上。用时使用的乙炔瓶和氧气瓶应距离10m以上。

 

1.11 如发现气瓶有缺陷,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修理,应通知安全督导员送回气体厂处理。

2. 储存

 

2.1 使用乙炔瓶的现场,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;超过5瓶不超过20瓶的,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或难燃体、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,应有一面靠外墙;超过20瓶,应设置乙炔瓶库;储存量不超过40瓶的乙炔瓶库,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,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、窗和洞的耐火墙,并严禁任何管线通过。

 

2.2 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,不得小于15米,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。

 

2.3 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,要避免阳光直射,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,在其附近设有消防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(严禁使用四氯化破灭火器)。

 

3. 运输

 

3.1 吊装搬运时,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运输车,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。

 

3.2 应轻装轻卸,严禁抛、滚、滑、碰。

 

3.3 车船装运应妥善固定。汽车装运乙炔瓶横向排放时,要头部朝向一方,且不得超过车箱的高度;直立排放时,车箱的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。

 

3.4 夏天要有遮阳设施,防止曝晒,炎热天气应避免白天运输。

 

3.5 车上禁止烟火,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(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)。

 

3.6 严禁与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。

 

3.7 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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